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 攀价商〔2005〕119号 各县、区物价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旅游业价格管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以及《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攀委发(2004)79号)精神,现将我市旅游业发展中的有关价格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物价部门是旅游业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业价格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