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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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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攀枝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攀价商〔2005〕119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
攀价商〔2005〕119号
 
 
各县、区物价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旅游业价格管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以及《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攀委发(2004)79号)精神,现将我市旅游业发展中的有关价格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物价部门是旅游业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业价格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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