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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企业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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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浦政办〔2005〕2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企业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政办〔200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企业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五月十二日

浦江县企业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的实施意见


  根据浙土资发[2005]1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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