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5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05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2005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5年本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推进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抓好"四个坚决纠正" 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主要任务和目标:巩固去年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果;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严格征地程序,规范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调整、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市、区县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自查。确保去年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今年新实施的征地项目及其补偿资金规范运作。二是严格征地管理。从今年6月起,凡是市政府批准的征地项目,全部由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统一实施鉴证,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统一经区县建设用地事务部门下拨到乡镇土地管理所,进入村、队集体经济组织的帐户。三是研究制定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财物补偿标准上半年全面实施;土地青苗补偿的调整方案年内力争出台。四是推进村务公开。把土地补偿费以及市农委即将出台的"管理使用办法"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抓手和突破口,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监督,参与管理。 2、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 主要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统一标准、公开操作、严肃纪律、依法拆迁"的要求,认真抓好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行为、严格拆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世博会园区、轨道交通和重点旧改地块等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严格拆迁审批。新开项目拆迁安置房源达不到70%的,不予许可;凡拆迁矛盾比较集中的区县,除重点项目外,停止审批。二是进一步归并拆迁公司,每个区县原则上保留2-3家。实行拆迁基地经理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加强对拆迁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凡新的拆迁基地,要全面落实五项制度,增加公示内容,重点公开安置房源和使用结果、拆迁困难户的认定条件和补助标准等内容。同时,要抓紧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四是建立市、区县两级房屋拆迁巡查小组,对拆迁政策的执行、五项制度的执行、补偿安置的落实和信访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 主要任务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