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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重点建设防洪渡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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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办发电[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重点建设防洪渡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  汛期将至,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做好全省重点建设防洪渡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洪安全责任
  目前,重点建设中仍然存在个别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工作进度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少数业主片面强调工期,放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部分施工单位现场施工力量不足、施工组织不力;少数监理单位现场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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