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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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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5]3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昆明市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昆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昆明市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规范农村药品供应,保证农村药品质量,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提供重要基础保障,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75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04)38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昆明市农村县(市)区、乡(镇)、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简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围绕“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督,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规范管理农村药品供应,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05年底,进一步健全药品监督网络,实现县级药监部门监管到位,乡(镇)有药品监督协管员,村有药品监督信息员的监管体系,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95%;药品供应网络基本建立,14个县(市)区实现药品连锁经营,配送进县(市)区到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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