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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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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05]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全省火灾事故多发,1至3月份已发生火灾5434起,死70人,伤26人,直接财产损失1405万元。对此,省政府领导极为重视,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
  当前春季气温回升,降雨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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