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为加强我市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简称土地出让金)的收入、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字(1995)10号)以及财政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财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综字(1996)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