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函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地税企[2005]225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函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实行统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工作的请示》(京同财字(2004)第1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