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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建材发展和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明电〔2005〕15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建材发展和管理的通知
长府办明电〔200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以传统建材产业为依托,加快发展新型建材工业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5)3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新型建材工业的发展,规范新型建材的市场行为,加强新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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