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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鹤政办〔200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道路运输场站建设,优化场站布局,提高场站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对道路运输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04)133号)精神,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场站建设、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就我市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放开我市道路运输场站建设投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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