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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学制五改六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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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学制五改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市义务教育学制全面实行“六年制”的通知》(萍府发(2000)7号)、《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今年秋季我市实行“六年制”小学名单的通知》(萍府发(2000)21号)下发以来,各县(区)、乡(镇)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主动地实施小学学制“五改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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