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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乡镇(街道)建立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乡镇(街道)建立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制度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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