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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预案体系以及应急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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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发[2005]21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预案体系以及应急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我市行政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能力,全力推进“平安温州”建设,根据浙政发(2005)14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特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提出的“破解三大难题、打好三大硬仗”的工作部署,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我市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预警、应急机制建设以及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政府公共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制定和完善全市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预案体系以及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各级政府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筑和谐社会,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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