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委关于加强主城区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市政委《关于加强主城区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主城区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粪便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切实保证粪便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现就加强我市主城区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粪便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粪便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实行"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