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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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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5〕133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五月十三日

 

厦门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005年我市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立足于抓巩固、抓深入,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加大调研力度,加强制度建设,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努力为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一、主要任务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围绕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收费行为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完善临时服务性代办项目的管理办法,制定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的行为,落实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就学免收借读费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优质学校增量扩招政策,公办普通高中严格实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禁止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试读生”等;规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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