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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萍乡市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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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发[2005]8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萍乡市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商业总会《萍乡市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市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萍乡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国务院、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消费满意的消费环境,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
  重点环节:抓好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
  重点品种: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干辣椒、腌熏制品等。
  重点区域: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城区批发市场和市内各大型食品超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
  三、主要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努力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不出现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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