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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鼓励徐州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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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鼓励徐州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徐州金融运行质量,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促进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对有关金融指标进行考核、奖励。
一、考核对象
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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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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