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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依法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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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赤政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依法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赤政发[2005]3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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