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0)47号),加快统筹城乡教育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实施15年教育,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协调发展各类教育,构建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 (一)教育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基础要素,是现代文明的基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15年教育全面普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迅猛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初显轮廓,素质教育不断推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所辖县(市、区)全部成为省教育强县。但是,我市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教育投入与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教育为全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与知识贡献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加强以农村为重点的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实施15年教育,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实现教育公平。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积极发展各类高等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到2010年,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发展均衡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办学特色多样化,教育质量优良化,使我市成为全省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先行之地。 (三)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基础教育。坚持以新的教育思想和模式,充分利用区域教育资源,实施名校集团化发展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实施15年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主要指标保持全省领先地位,积极探索小班化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别是农村教育质量。普通高中坚持内涵发展,注重办学特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重视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到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其中农村达到95%以上。 (四)以市场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认真实施嘉兴市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坚持调整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办好1-2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年招生数占高中段招生总数的50%以上。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教育资源的区域教育网络,强化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打造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增强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功能,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名,建成11所省级及以上重点学校、15个省级及以上示范专业。城乡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5%。 (五)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全市高校在校生达到5万人,全市学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50%以上,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加快高教园区建设,在嘉兴学院的基础上创建嘉兴大学,办好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城市大学(嘉兴电大),扩大办学规模。全市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普通专科(高职)教育结构合理、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