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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济南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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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05〕11号
【发布日期】 2005-05-15
【实施日期】 2005-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济南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济南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与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好各项金融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济南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5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社会融资主渠道的作用,紧紧围绕“充分发挥省城优势,大力发展省会经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努力保持货币信贷持续稳定增长,大力推动金融生态建设,支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上述要求,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银行、农信社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5年国家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大力发展省会经济的重大决策。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牢牢把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正确处理贯彻调控政策与支持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关系,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宏观调控政策上来。一是准确把握稳健货币政策的取向。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及时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加大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领域和企业产品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二是努力做好“结合”文章。各金融机构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本行社实际,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贯穿于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实践,认真研究分析行业、企业在宏观调控中出现的新变化,对符合产业政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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