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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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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政发〔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延政发〔2005〕37号


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  为了促进全市退耕还林工作健康发展,依据《退耕还林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延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暂行办法》、《延安市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兑现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书》、《延安市关于县区党政一把手退耕还林工作负总责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检查面积核实率和林种比例等。
  2、工程建设质量。主要检查造林成活率;核实面积合格率和历年面积保存率;造林质量;种苗管理。
  3、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主要检查封山禁牧;产权落实;管护体系建设。
  4、政策兑现。主要检查兑现前的准备;兑现是否公开、足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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