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延政发〔2005〕37号 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促进全市退耕还林工作健康发展,依据《退耕还林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延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暂行办法》、《延安市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兑现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退耕还林目标责任书》、《延安市关于县区党政一把手退耕还林工作负总责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检查面积核实率和林种比例等。 2、工程建设质量。主要检查造林成活率;核实面积合格率和历年面积保存率;造林质量;种苗管理。 3、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主要检查封山禁牧;产权落实;管护体系建设。 4、政策兑现。主要检查兑现前的准备;兑现是否公开、足额、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