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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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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安委会发〔2005〕9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等特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环境污染。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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