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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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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和行办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建议》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实际,认真落实执行。
  全面完成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对于确保地区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地区的要求,认真做好任务分解,建立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下达的工作指标,确保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做好2005年和田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建议

  2005年是我地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要紧紧围绕结构调整、培植财源、发展经济的主题,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以投资带动经济的发展。投资的方向和重点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涉及农业和农村发展、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项目投资力度,大力支持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能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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