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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科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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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2005]73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科技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引导企业了解和运用各项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加快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企业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科技工作是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第一把手要亲自抓科技创新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树立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企业的观念,将科技工作列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
  二、企业科技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树立企业科学发展意识。加大科技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和帮助企业员工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企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思想;掌握和运用各项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借助和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不断增强研发实力,提高企业的整体创新水平。
  (二)制定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各企业要结合各项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注意把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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