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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2005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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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菏政办发[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2005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菏泽市2005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菏泽市2005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继续做好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新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分布与防治区划分情况
  菏泽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的前缘,地势较平。历史上黄河的多次泛滥,在区内遗存有数条古河道带。区内西部聊考断裂活动强烈,因此在地质构造上属不稳定和次不稳定地区。受自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区内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下水超采漏斗、砂土液化等。
  针对上述地质灾害现象,我市划分出地面塌陷与地裂缝易发区、地面沉降易发区、砂土液化易发区等4类地质灾害隐患区。根据其发生几率及危害程度,建立了菏泽城区深层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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