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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盐津湖旅游区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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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仁府办发[2005]65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盐津湖旅游区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


中枢街道办事处,鲁班、坛厂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盐津湖旅游区是茅台风景名胜区(省级)的核心景区之一,根据《贵州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及《仁怀市盐津湖旅游区总体规划》的规定,结合盐津湖旅游区开发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加强盐津湖旅游区建设规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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