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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学校防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学校防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政办发[2005]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当前,我区已进入汛期,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2005年我区局部集中降雨以及暴雨、洪水、台风诱发各种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由于种种原因,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在农村还有较多的危房(包括D级危房),同时还有一些学校受地质灾害威胁,这种状况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在汛期就更为危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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