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评议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评议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评议考核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评议考核试行办法


  第一条 萍乡市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对外的窗口和形象。为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信息资源开发和业务系统建设,改进和完善各单位网站,推动政府政务公开和网上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导向作用。本着“客观、统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市政府子网站进行科学考评,发现特点、优点,查找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考促发展,以评促建设,提高网站建设和应用水平,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
  第二条 评议考核的网站包括: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网站。
  第三条 评议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及市信息中心具体实施,每年一次。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