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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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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现将《桂林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ОО五年五月十六日

桂林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暂行规定
 
  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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