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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代建单位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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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发改法规〔2005〕391号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代建单位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计委、计划局)、委属各单位:
 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特制定《浙江省代建单位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浙江省代建单位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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