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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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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05-17
【实施日期】 2005-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
(穗府[2005]18号)



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至2005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
  一、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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