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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评选推荐“广东省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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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潮府办〔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5-17
【实施日期】 2005-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评选推荐“广东省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评选推荐“广东省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工商局反映。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潮州市评选推荐“广东省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工作方案

  为做好评选推荐广东省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办明电[2005]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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