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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市经委2005年成都市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17
【实施日期】 2005-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市经委2005年成都市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市环保局、市经委编制的《2005年成都市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2005年成都市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4)38号),巩固前两年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成果,继续打好“两江”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攻坚战,实现“还两江清水”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2005年成都市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5年12月31日以前,列入省控的18家、市控的34家重点工业污染源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其生产过程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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