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甘人通[2005]65号 各市州委组织部、人事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 2005年全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即将进行。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关于全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省级统考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严肃纪律,提高考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将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优秀青年人才吸纳到公务员队伍中来,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全省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建设。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200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其他已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5、具备与报考职位相匹配的有关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