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方案的通知 汕府〔2005〕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汕头市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方案 根据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等六部门关于《广东省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粤府督(2005)3号)、汕头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市直有关部门落实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汕责任制发(200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2005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汕府办通(2005)9号)精神和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职能,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我市治理公路“三乱”的职责,巩固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持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和不反弹,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责任制,完善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为保证公路通行安全顺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年度考评制,巩固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持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和不反弹,经得起上级对我市的明查暗访和年度检查考评。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查禁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组 长:罗仰鹏(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章万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 张明新(市监察局副局长) 四、责任制方案 (一)市法制局(市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 1、责任人 (1)第一责任人:章万多(市政府副秘书长、局长、市督察队队长) (2)直接责任人:马天山(副局长) 2、主要职责 (1)牵头报请并组织召开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提出工作方案、要求,布置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监督。 (2)市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