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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畜牧业百强示范场(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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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发〔2005〕 30号
【发布日期】 2005-05-17
【实施日期】 2005-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畜牧业百强示范场(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2004年,我市积极调整畜牧业生产方式,规模化饲养比例稳步提高,克服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和饲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品质结构不断改善,产业化经营蓬勃兴起。畜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越来越明显。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增强规模养殖场(户)的辐射带动能力,使畜牧业成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支柱产业,市政府决定:对埇桥区龙翔种猪场等100个畜牧养殖场(户)授予“2004年度畜牧业百强示范场(户)”荣誉称号。
  希望受到表彰的示范场(户),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动物防疫,引导带动更多农户从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切实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使更多农户走上养殖致富之路。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培养更多的畜牧业养殖大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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