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湖南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00五年五月十七日 湖南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执行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对全省计划年度农用地转用量、耕地保有量、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量等的具体安排。 城镇土地供应计划指标。由各城镇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组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