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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崮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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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5-17
【实施日期】 2005-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崮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环翠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崮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崮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保护崮山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保障市区饮用水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市政府决定加强对崮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开展崮山水库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清水水库,展现水库风貌”的工作主题和“生态水利、生产水利、生活水利、安全水利、经济水利”的总体定位,对崮山水库流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争取减少向水库的污染物排放量,遏制水库水质恶化趋势,使水库水质逐步得到改善。到2008年,崮山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GB3838-2002),河道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形成“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河道库区生态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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