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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发〔2005〕60号
【发布日期】 2005-05-17
【实施日期】 2005-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5〕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15号)、全省执法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2005年纠风工作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维护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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