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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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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安委会发[2005]10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  我省一些煤矿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越界超层非法开采行为十分严重,形成了安全事故隐患,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为了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必须依法查处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完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实现煤矿合理开发,科学、依法开采。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省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严厉打击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全省严厉打击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近年来,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受经济利益驱动,我省一些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行为十分严重,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为了杜绝煤矿越界等违法开采行为,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煤矿越界超层等非法开采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 

  一、指导思想这次全省严厉打击煤矿越界超层等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工作,以《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依法查处煤矿越界超层非法开采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完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实现煤矿合理开发,科学、依法开采,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  二、整治目标通过对煤矿企业越界超层等非法开采的专项整治,使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得到有效保护,对越界超层非法开采、假借合法名义进入关闭矿井、废弃巷道开采和不按照批准的矿井设计(乡镇煤矿开采方案)进行开采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取缔;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依法予以关闭,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  三、整治内容与标准

  (一)整治内容这次整治工作的范围是省内所有煤矿(包括在建、技改矿井)。整治内容是依法查处煤矿越界超层开采,假借合法名义进入关闭矿井、废弃巷道开采和偷采保安煤柱以及不按照批准的矿井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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