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4年,在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中,全市各级政府以及交通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农村公路建设“五年规划、四年完成”的目标,精心组织,自加压力,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实现了农村公里建设的历史性跨越。在全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