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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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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实施“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战略,优化我市人居环境,在上级爱卫会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4月6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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