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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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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宣政办〔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05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05)1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纠风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制定实施意见,意见必须有可操作性,要紧紧围绕“抓什么,怎么抓”的主线,制定出工作时间表。要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工作力度,不断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为我市实施“一主两翼”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  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市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
  一、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把维护群众的上述利益继续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方面问题严重,就开展哪方面的专项治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公开办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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