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州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05年4月25日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大理州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劳务输出工作,拓宽城乡居民增收领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努力推进我州小康社会建设,根据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对劳务输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由于我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促进城乡就业、开展劳务输出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繁荣我州经济和统筹城乡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州城乡就业的主要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压力日趋增大,进一步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改善城乡就业环境成为当务之急。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既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做好我州劳务输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就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与促进我州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促进我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相结合,与促进我州人力资源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相结合,把劳务输出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搞好规划,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目标,在规模、流向等方面加强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