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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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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发[2005]1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的意见
(辽政发[2005]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4年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123个具体问题有118个得到解决和部分解决。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软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特别是解决影响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深层次问题,根据省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全省政府系统继续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方针,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解决软环境建设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和谐辽宁营造宽松、和谐、有序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针对前一阶段软环境建设整改工作中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且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如:行政执法不公,多头执法;少数政府部门职能交叉;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政策公开性差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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