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5]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今年是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局年,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全面完成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