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查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查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来,经过环保系统拉网检查,发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有所抬头。这些企业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破坏环境,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国务院早就明令取缔、关闭,而在我市某些县(市)区“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屡禁不止,且有泛滥势头,充分暴露出个别地方政府对查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手腕不硬,更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为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