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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吉林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5]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 现将《永吉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永吉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巩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果,根据《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精神的具体要求,为保持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爱女孩”为主线,以强化医疗机构管理为重点,以孕情跟踪服务为关键,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核心,坚持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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