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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伊市政发[2005]78号
【发布日期】 2005-05-19
【实施日期】 2005-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伊宁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伊市政发[2005]78号


奶牛场、合作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园艺场:
 为积极推进城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 稳步推进企业退体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到2005年底,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同时做好规范和完善工作。
  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街道和社区工作主要有:配合社保局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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