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分解承办抓落实的通知 明委办[2005]42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明委发[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做好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意见》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分解到各地各有关单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感,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各自承办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牵头单位要主支负起责任,搞好牵头协调,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项工作;承办、协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加强配合,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和粮食安全体系。继续开展粮食丰收竞赛活动。加大粮食"种子工程"建设力度,推广优质高产抗病粮食品种(组合)及配套栽培技术,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50万亩左右,产量达129万吨。认真落实5.47万吨地方储备粮任务和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粮食局、建设局 2.继续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林业要加快"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山地综合开发、林产工业集群、新兴产业"五大工程的实施,鼓励青山纸业、永安林业、大亚木业等林业龙头骨干企业延伸开发下游产品和建设原料林基地。畜禽业要重点发展15个万头猪场、20个5千头猪场的规模养殖和一批生猪养殖专业户;建设出栏达百万只的肉鸡基地和25万套种鸡场10个,全市肉蛋奶总产量增长8%。果茶业要继续加快老果园改造,加大优质水果品种的推广力度,力争全市水果产量增长6%,水果优质率达50%;抓好十大优质生态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力争茶叶产量增长10%,优质茶产量占总量的20%左右。食用菌业要大力推广以草代木食用菌,抓好以竹屑发展食用菌的试点工作,促进食用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力争全市食用菌鲜品产量增长10%。 承办单位:市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局 3.突出抓好农业特色产业。继续贯彻"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优化结构"的烟叶工作重点,切实提高烟叶整体生产水平,全市计划种烟45.29万亩,收购烟叶105万担。加快肉牛养殖基地,肉牛种源繁育、牧草种植和肉牛加工企业的发展,全市计划出栏肉牛5.7万头,种植牧草8万亩,屠宰加工肉牛3万头。加强肉羊种苗基地建设,加大科学养羊培训及技术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肉羊产业开发,全市计划出栏肉羊21万只。全市计划改造低产竹林28万亩,建设3-5个现代竹业科技示范园,实现竹业总产值32.2亿元。加快红豆杉基地建设,计划新植红豆杉1万亩;开发紫杉醇新项目,实现产值8000万元。稳步推进建莲产业基地建设,计划种植5.3万亩,示范推广"建选17号"1.06万亩;加快年产10万吨"闽江源"绿色食品二期工程和年产万吨系列产品项目建设,力争莲业总产值达2.7亿元。 承办单位:市烟草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局 4.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认真总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功经验,积极推广尤溪八字桥佛手专业合作社以及浙江等地的经验和做法。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重引导、少干预、多服务"原则,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技术人员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多层次、多领域放手发展多种形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优质肉牛、肉羊、粮食、笋竹、建莲、烤烟、红豆杉、水果、茶叶、苗木花卉等一批高效优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发挥供销社资产、技术、销售渠道和与农民贴近的优势,使供销社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中坚力量。加大扶持力度,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促其成长壮大,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有效化解农民进入市场风险,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促进我市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协办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地税局 5.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符合区域布局、能发挥产业优势、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的龙头企业,努力培育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不断创新商业银行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方式,解决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积极推行"公司+中介组织+农户"新模式,把订单农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整农业结构的突破口来抓,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提供服务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不断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协办单位:市烟草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供销社,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农行三明市分行 6.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产品标准化进程,继续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扩大绿色、无公害、有机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继续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和控制体系,建设多层次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网络,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蔓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 |